市交通运输局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集中注销灭失船舶的公示
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灭失船舶国籍证书集中注销工作的通知》(海船舶函〔2021〕1690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做好事前船舶安全监管工作。我中心通过走访调查、电话咨询、查阅历史档案等多种形式,拟对灭失船舶(含拆解船舶、沉没船舶、长期脱管船舶)进行集中注销登记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经清理筛查,武汉船籍港灭失船舶共计163艘(见附件《灭失船舶清单》),公示发布日为公示起始日,公示期三个月(2022年11月7日—2023年2月6日)。
二、公示期内,上述船舶所有人应尽快依法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国籍证书换发或注销手续;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船舶登记机关提出。
三、逾期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或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船舶登记机关将视为灭失船舶,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附件:
韦德体育官方网站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航运科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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