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市10省18)整改结果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没有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6年虽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但没有一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
二、整改目标
完成省下达的改善空气质量目标,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情况
(一)持续开展汽车维修企业(店)执法整治,严厉打击汽修违规喷涂作业;
(二)严格工地扬尘管控和渣土、砂石运输车管理,加强道路清洗保洁;
(三)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改造完成一个,另一个第一阶段施工已完成,待启动第二阶段施工。
(四)依法查处船舶使用不符合要求船用燃油。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我局相关单位已组织验收,验收认为已完成整改,复核要求,验收合格。
本公示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若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市交通局综合处游婷,电话:688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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