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重要交通节点防疫支出补贴政策公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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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部分重要交通节点防疫支出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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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标准 |
1.中心城区客运站:一级站20万元/个、二级站15万元/个,其他5万元/个; 2.三大火车站:300万元/个; 3.天河机场:500万元; 4.机场交通中心:70万元; 5.中心城区公交场站:550万元(约3万元/个); 6.地铁站:700万元(约3万元/个); 7.轮渡: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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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我市部分重要交通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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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企业6月15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申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拨付(财政资金到位后立即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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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咨询 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对口业务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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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客运处 雷华光 68820169 综合处 吴汉红 68820020 民航办 蔡 玄 68820096 港航处 李 珊 6882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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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9号)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gfxwj/202205/P02022051358561086324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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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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