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示(2024年第2批)
各道路运输、出租汽车相关从业人员: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三十九条和《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将依规对部分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68820262(出租汽车驾驶员)、027-68820220(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027-68820264(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1.注销部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2.注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3.注销部分经营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伟德体育bevictor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注销部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注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