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公示
据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平台监测信息,我市769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自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间,无营运订单数据。为维护我市网约车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拟撤销对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示。
对公示有疑议的公司或个人,请于11月2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客运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孙丹,联系电话:68820232)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的,市交通运输局将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特此公示
附件:拟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