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4整改验收的公示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整改方案》序号4整改验收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履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方面联动不够,没有形成合力,2021年以来从未针对复检车辆维修环节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执法工作。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监管方面,还存在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加油站油气回收、防渗改造和油品运销环节多部门闭环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噪声污染监管部门职责。完善加油站油气回收和油品运输、销售环节闭环监管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健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会商,定期通报信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3.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制定实施《武汉市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
4.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防渗改造和油品运输、销售环节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限期整改,形成工作闭环。(措施第2条不涉及我局)
四、整改情况
整改工作已完成。
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健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工作联席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后续工作措施。今年以来,组织参加工作联席会3次。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和危险货物(汽油)道路运输企业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定期组织M站联合执法。
主动认领任务,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武汉市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目前,此方案已正式印发。我局对照方案,压实工作责任,逐条逐款分解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职,相关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和危险货物(汽油)道路运输企业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定期对油品运输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配合市商务局开展成品油综合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限期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五、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整改责任单位和相关专家对《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序号4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认为:该问题完成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意见已由市生态环境局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现将整改及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88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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