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不严。督察组抽查洪山区地铁11号线马房山地铁站工地、武昌区南安路10号武汉建工集团工地、巡司河街武汉城建集团工地等3个工地,共检查工程机械13台,发现6台未编码登记、4台涉嫌伪造环保号牌。督察还发现,东西湖立行叉车(武汉总部)从事叉车租赁业务,拥有叉车28台,均未悬挂环保号牌。江夏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等地未完成2022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任务。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未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以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其余2条措施不涉及我局)
四、整改情况
整改工作已完成。
我局对各区经营性港口码头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排了75家港口码头,其中30家港口码头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合计共206台,除23台正在环保部门办理环保信息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余均已编号。
现将该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88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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