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
二、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本领,切实增强建设美丽中国武汉样板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整改措施
4.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区和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其余整改措施责任单位不含我局)
四、整改情况
(一)整改目标已完成
我局党组会经常性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重要论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全方位深入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及其派驻鄂东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联系,深入码头、工地、汽车维修企业等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线调研、指导;建立健全并坚持环保工作机制,2025年,局领导已组织召开2次环保工作调度会,根据工作需要多次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通过整改,我局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全面,全体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更加牢固,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持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本领,切实增强了建设美丽中国武汉样板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涉我局整改措施已完成
一是2025年1月20日,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事项清单”;二是2024年12月29日,我局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88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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