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2023年4月—10月,武汉市集中对全市公安系统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交通运输系统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任务;乱罚款、滥收费,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随意变更处罚定性,擅自降低处罚标准;随意性执法,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之名变相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不按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故意放纵,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落实不到位,对非法违规运营车辆和企业查处不力,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整治;执法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或监管职责,对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和监督查处不力,执法乱象长期得不到整治和纠正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不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不区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和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予以处罚;运动式执法,执法力度时紧时松,没有做到常管常严;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执法人员为增加绩效采用钓鱼执法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接听群众咨询电话时,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利益输送;发现有违法或犯罪线索,包庇、隐瞒、故意不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移交;对本属于治安处罚的案件不按规定进行移送,而直接进行交通处罚;执法时收受当事人好处,索要车主财物,违规放行;对非法中介、“带车黄牛”扰乱秩序打击不力,“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六)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主体未在执法中告知身份、出示证件;执法时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对行为结果不通知或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的,或在行为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在场而不通知在场等问题。
二、受理问题线索的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三、反映问题线索的渠道
(一)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68820322 伟德体育bevictor综合部(法制部)法制组。
(二)来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黄孝河路47号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综合部(法制部)法制组收,邮编430022。
四、注意事项
(一)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并在来信来电时备注“专项整治”,以便受理部门核实查办。
(二)对武汉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的相关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上述渠道反映。
(三)反映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内容真实,并请提供反映人的身份信息、单位(或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公众对武汉市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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