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进企业 服务监管两促进
——市水路执法支队受邀参加“海事日常执法监督事务”普法教育活动
为切实做好东湖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意识,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8月15日,市水路执法支队受东湖海事处邀请在水榭码头探梅号游船开展了以“海事日常执法监督事务知识”为主题的水上交通执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以“内河海事日常执法监督”为主题,讲解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等8项法规与操作规程,重点强调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了船舶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船舶经营企业应落实船舶自查制度;二是海事监管机构履行好监管责任,要加强事前预防、事中及事后监管,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形成水上安全保障合力;三是对船舶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列举了可能存在的典型缺陷,包括信号、救生、消防设备不规范、甲板、机舱内设备老化等问题以及整改标准。
培训期间,支队结合东湖海事工作实际对《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部分条款做了系统解读,针对船舶污染、证书过期、船名标志违规、无证驾驶、违规航行、超员超载等行为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处罚标准。参照AIS系统在内河航道船舶的应用,东湖海事处就东湖智慧海事系统在东湖水域的具体应用与支队进行了深入交流,为加强智慧海事设备的应用提出了法规依据。
此次水上交通执法知识宣讲活动,既加深了监管人员与从业人员对船舶安全监管和水上执法监督事务的理解,又加强了支队与东湖海事处双方的沟通交流,有助于推进智慧海事赋能安全监管,持续提升东湖海事水上安全监管和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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