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汉江中洪峰应急响应的通知
汉江沿线各有关单位:
10月2日6时50分,汉江江汉桥流速达3.32米/秒。根据《汉江武汉段通航管理规定》《汉江高流速水上应急预案(试行)》,经研究,决定启动汉江中洪峰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航道部门
(一)每8小时测量1次流速并及时发布,收集水文信息并分析、预测流速趋势;
(二)及时加固、调整助航设施;
(三)在龙王庙、江汉二桥水域悬挂中洪峰信号标(白天垂直悬挂黑球两个,夜间垂直显示绿、红、红环照灯各一盏)。
二、港口执法单位
(一)通知生产性码头立即停止一切装卸作业,会同海事执法单位视情指泊码头船舶;
(二)每24小时对码头、趸船、浮动设施及其接岸设施进行1次检查,逐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通知业主作好船上人员疏散的准备。
三、海事执法单位
(一)对重点水域每12小时进行1次巡航并视情况加密;
(二)发布航行通告,实施下列水上交通管制,禁止下列船舶航行::⑴船队、轮渡、乡镇渡船、非机动船、渔船、危险品船;,⑵90KW以上机动船实行单向、定时通航:每天06:00—12:00上水船舶航行,13:00—19:00下水船舶航行,其他时间禁止所有船舶航行。
请各单位自即日起,每日16时前报送当日工作情况至综合部。联系人:孙雨,15271848577。
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