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治超办考核通报全市三季度治超工作
11月2日,市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全市2023年第三季度治理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工作情况,同时发布各区治超工作排名。
统计数据显示,三季度,全市共检测车辆35万余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841台,其中"百吨王"车辆238台,卸(转)载货物4.6万余吨,罚款307.95万元,扣10831分,查处非法改装车辆150台。办理"一超四罚"抄告件1242件,其中向省治超办抄告外省违法超限运输件104件,向省内其它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抄告件95件,市内各区治超办抄告件1043件。约谈货运源头单位314家,责令整改101家,停产停业2家。
考核组通过日常检查和季度考核发现,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源头监管手段仍需强化,个别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不严,存在监控不完善、称重单不规范、严格进出厂称重检测监管不严、临时砂石堆场清理不及时等问题。二是路面查处力度仍需加大,部分区分析运用不停车检测系统数据不够,路面查处时间和路段针对性不强,查处率不高,个别区对违法货运车辆绕行城市、农村道路逃避检测打击不够。三是"一超四罚"落实还需细化,部分区仍存在信息抄告单填报不全,对区外抄进本辖区的违法车辆"一超四罚"核查和上级抄告转办件核查处理落实不到位。四是科技治超建设及运用仍需持续发力,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进度尚需加快,已建成的不停车检测系统尽快完善手续及时启用亟需加强,现有不停车检测系统维护进一步提升数据传输稳定性方面尚待提升,综合运用电子抓拍和智慧桥梁系统等技术装备辅助路面查处的能力有待强化。
针对以上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各区制定方案,限期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源头监管、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严格"一超四罚"、持续推进科技治超建设及运用等,巩固提升全市治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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