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01-23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安全监督处 | 文 号 | 武交安〔2017〕10号 |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交通运输各单位:
当前正值冬防春运关键时期,特别是我市“三会”召开在即,为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公共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近期,佛山公交连续发生燃爆事件,我市公交相继出现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主动性,充分认识当前公共客运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客运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落实到人,工作到岗,完善各类安防设施和设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检查不留盲区、整改不留死角,确保营运车船和交通场站安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做好当前公共客运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要任务抓紧抓细抓实。要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多种形式和不同内容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防范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公交行业管理机构和公交企业要严格落实公交车“九个一”安保防范措施,组织安保人员上线跟车督查,利用GPS动态监控和流动督查等方式,超前预警和及时处理公交车超速或疲劳驾驶行为,做好停放车辆的安全防护措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客运企业要落实客运站封闭式管理措施,加强“三品”检查和车辆例检,杜绝违禁物品进站上车和站内长途客车超员行驶,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和运营企业要强化安检措施和电(扶)梯等特种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实施光谷、武昌火车站等大客流站点的客流总量控制,严防人员密集场所踩踏事件发生。
港航管理部门和客船经营单位要完善渡口渡船、库湖区旅游船的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加强轮渡观光甲板和乘客等候空间的现场监管,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引导和控制非机动车过渡人员和乘客上下栈桥的数量和速度。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当前正值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易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的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消除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通信畅通,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迅速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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