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04-12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处 | 文 号 | 武交审批〔2019〕85号 |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审〔2019〕118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和大件运输许可工作相关要求,为开展好大走访活动,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开展大走访活动,是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提升交通行政审批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此次大走访活动以贯彻鄂交审〔2019〕118号文件为重点,全面摸底了解我市大件运输行业的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优化和完善审批工作措施,推动大件运输许可服务理念、制度和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健全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手段,切实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水平,促进大件运输行业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达到更优更好。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大走访活动,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各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局行政审批处、规划建设处主要负责人,市公路处、运管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局行政审批处负责专班组织协调工作,各区交通运输局、局规划建设处、市公路处、运管处业务科(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专班工作人员。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工作联系人(人员名单于4月12日前报送至局行政审批处)。
三、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深度调研,全面摸底,形成大件运输“资源库”
根据通知精神,各单位重点开展以下调研工作:
1.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状况。对本区域内大件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调查了解各企业年度大件物品生产计划,以及大件物品外廓尺寸和质量分类、2018年运输成本、主要销售区域、主要通行路线、加入制造行业协会等相关情况。(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2.大件运输车辆生产状况。对本区域内大件运输车辆生产和改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了解企业生产大件运输车辆的类型、预计年度生产数量、年度销售金额和产品是否纳入工信部门产品目录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3.大件运输企业基本状况。对本区域内大件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调查了解各企业拥有的大件运输车辆数量(包括车辆是否正式注册登记、是否属于液压板轴线等),2018年度运输收入及支出、主要承运的大件类型和运输线路、加入的行业协会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4.重大建设项目需求状况。对本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大件运输需求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调查了解重大建设项目的数量、大件运输需求的规模、主要通行线路、运输计划安排和重要运输时间节点需求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局规划建设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5.大件运输行业协会状况。对本区域内大件运输行业协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调查了解大件运输行业协会数量、运输企业归口管理、行业运行服务和发展规划等相关情况。(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6.许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全面梳理本市大件运输许可管理体制机制、许可业务流程、工作人员数量和结构、2018年办理许可的类型和数量、是否能够实现“一窗通办”等情况,以及许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责任单位:市公路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说明:
1.第1项至第5项内容采取调查问卷方式,使用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和信息采集报送系统统一采集信息数据并填报。(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2.要通过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各种形式,深入企业调查摸底,了解企业生产和经营状况及在办证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引导、组织有关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跨省大件审批”微信公众号,进入“调查问卷”栏目填写调研信息并提交。(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3.要组织各区业务管理部门通过登录信息采集报送系统(网址:http://zclic.tpri.org.cn/djdy/sjtj)审核企业填报的资料信息并填报其他相关内容,于5月15日前完成本区域系统审核及报送工作。(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4.“跨省大件审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调查问卷使用说明、省市县三级用户系统填报内容及审核报送工作流程见附件。(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5.第6项由市公路处填报本市情况,于5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局行政审批处。(责任单位:市公路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二)精准对接,全程跟踪,建立大件运输“朋友圈”
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机构要建立与大件生产和使用重点单位联系制度,明确专人与本区域内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精准对接,建立“一对一”联络员服务机制,依法提供高效率、高品质的精准服务。大件运输“一对一”联络员要求选择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同志,并保持A、B岗配置。联络员要利用多种工作联系平台,精准对接重大装备企业和重大项目联系人,及时了解大件产品订单信息,主动提供运输路线、车型、装载方式等建议,鼓励企业提前进行大件运输许可申请,全程跟踪并帮助相关企业办理注册、申请等全环节业务,实现依法快办。5月15日前将本市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及“一对一”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局行政审批处。(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局规划建设处;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三)主动服务,规范引导,打造大件运输“生力军”
定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引导企业建立专(兼)职大件运输申请业务员队伍,提高业务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申请工作效率。加强大件运输许可申请代办服务引导、政策宣传、培训学习等,支持提供代办服务的组织根据大件运输企业需要和自主选择,提供规范高效的代办服务。鼓励大件运输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专题培训活动,促进大件运输企业吃透政策、用好政策,促进大件运输行业科学发展。(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规划建设处;完成时限:6月1日前)
四、实施步骤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大走访活动相关要求和工作任务。大走访活动从2019年3月底开始,至2019年8月31日结束,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处负责制定局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分工、主要任务、开展形式、时间要求等。4月25日前,各单位将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责任科室报局行政审批处。(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2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深入相关企业和单位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行业状况,确定联络员,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6月1日前,各单位将调查摸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行政审批处。(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规划建设处;完成时限:6月1日前)
(三)优化机制阶段(6月2日至7月25日)。各单位结合调查摸底情况,聚焦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许可服务措施,重点推进“一窗通办”“马上办”“一次办”“一网办”,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推进大件运输许可规范化、便民化。(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完成时限:7月25日前)
(四)总结完善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总结好的措施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形成专题总结报告。8月25前,各单位将大走访活动工作总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行政审批处。(责任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局规划建设处;完成时限:7月25日前)
联系人:叶小飞 电话:657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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