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1号)
索 引 号 | 01089065X/2025-15838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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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部 | 文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1号)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10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刘伟
2025年1月2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8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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