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管辖区域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水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章行为。
(四)负责组织查处水路交通运输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
(五)承担市级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调处及听证、诉讼、赔偿、案卷管理等工作。
(六)承担水路交通运输执法视频监控管理和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不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参与交通战备、节假日交通运输及其他紧急、重大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
(七)按要求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八)指导全市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市级并指导区级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管理等工作。
(九)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等5个新城 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3个开发区(功能区)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硚口区沿河大道23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27-83803516
负责人:金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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