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游出租车帮扶措施的回应
索 引 号 | 01089065X/202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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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巡游出租车车辆阶段性补贴倡议 | 有 效 性 | 有效 |
近期,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巡游出租汽车市场造成极大影响,单车日均营收持续下滑,有部分市民通过城市留言板咨询有无相关帮扶举措。
为应对疫情突发带来的冲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与驾驶员齐心协力,共渡难关,武汉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就营运车辆阶段性补贴事宜发起如下倡议:
对履行经营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班费)的车辆,在缴纳2022年3月承包费(班费)时,给予每车300元的阶段性补贴。已收取了3月份承包费(班费)的企业,可在收取4月份承包费时予以补贴。
对履行经营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班费)的车辆,在缴纳2022年4月承包费(班费)时,给予每车300元的阶段性补贴。已收取了4月份承包费(班费)的企业,可在收取5月份承包费时予以补贴。
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阶段性补贴让利驾驶员的工作,维护营运市场稳定,同时做好防疫防控,确保疫情期间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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