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01089065X/2025-00322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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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协同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和武汉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圆满完成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配合保障协调等工作。
一、2024年度履职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每月传达学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和精神,多次专门研究全局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全年召开调度会、专题会数十次,统筹调度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面上工作,专题调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码头岸线治理、长期砂石集并中心建设、I/M制度落实、运输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
(二)紧盯工作重点,统筹协调攻坚任务落实
1.积极配合环保督察,大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时传达学习进驻动员会、省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印发配合督察工作方案。局主要领导部署各有关单位坚持每天巡检;局领导多次带队现场调研检查;梳理印发环保工作要点,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工作落实,为顺利迎检打牢基础。积极配合省市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同步起草我局整改方案,目前涉我局部分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进展(武汉港总规获批,停止了对经开港区水洪口段处于保护区范围内岸线的开发规划,初步完成对全市交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进园区情况摸底等)。
同时,加快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完成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武汉市在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方面存在短板”等8个问题的整改工作,目前正按规定程序申请销号。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的整改及销号工作。
2.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深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印发《关于开展武汉市码头入江排污口整治情况排查的通知》,组织完成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67个码头入江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完成2024年度武汉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能力与污染物产生量匹配情况评估。落实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政策。推广港口岸电使用,武汉港除油气化工码头外的54个经营性码头,配套符合规范的岸电设施133套,实现集装箱、汽车滚装、客运、件杂和干散货等专业化码头岸电供应能力全覆盖。今年以来,武汉港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41.78%;货运泊位岸电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32.39%。
强化联合监管,组织召开联席会、专题会6次,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和规范洗舱工作。武汉港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三类主要水污染物转运处置率均接近100%,转运处置情况良好。强化危险化学品船舶洗舱管理。组织召开全市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规范洗舱工作推进会,宣贯相关政策。上线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检查系统2.0版,督促港口企业建立信息化洗舱台账,分析推送辖区进港船舶换货洗舱线索,实施化学品洗舱站驻点巡查。今年以来,武汉化学品洗舱站开展船舶洗舱作业同比增长65.8%,接收转运处置洗舱水同比增长101.55%,接转处率达100%。
3.积极推进综合交通绿色发展,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按照《武汉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重点工作清单》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清单化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龙欣物流码头升级改造等4个项目完工,中韩石化4-7#泊位提升改造等3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武湖作业区多式联运码头和经开区、新洲区等5个砂石装卸码头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二是强化城市圈公路直联直通。加快推进武汉都市圈环线汉南长江大桥、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武汉绕城高速改扩建、京港澳高速北段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29.06亿元。三是优化区域航道网络布局。配合推进汉江兴隆至蔡甸段航道整治工程,目前我市辖区内工程已完成约65%。严格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要求,对汉江75公里航道实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探测重点浅滩段航道尺度、利用无人机观测整治建筑物等工作。四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阳逻港铁水联运一、二期运营质效不断提升,中远海运开通宁波铁海班列、厦门铁海班列、打通武汉一南沙一东南亚铁海联运新路径,湖北港口集团相继打通“达州-武汉-江西”的焦炭业务通道、“武汉-荆州-眉山”的矿石业务通道、“常熟-黄冈-武汉-四川宜宾的纸浆业务通道,武汉港铁水联运量21.19万标箱,同比增长48.53%。五是提升运输装备清洁水平。支持企业淘汰高能耗老旧船舶7艘。目前,我市在册的新能源营运船舶共计12艘,在建新能源船舶7艘,船型包含纯电动、双燃料、LNG、电驱混动等各类新能源形式。
4.加强行业统筹,打好蓝天保卫战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十四五”全省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24年、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淘汰计划安排,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引导有意愿有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与新能源货车生产销售企业对接,鼓励更新新能源货车。同时,加强营运柴油货车准入管理,对不满足燃料消耗量标准限值要求的新增营运货运车辆,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对不符合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的年审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今年以来,我市已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2631辆,超额完成今年省交通运输厅淘汰计划。
指导各区对M站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公示更新M站信息,督促M站规范开展汽车排放超标维护(维修)活动。与市生态环境部门实现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工作信息互通,及时分析、研判、解决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闭环率达到96%。
5.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积极推进出租汽车新能源化,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客运出租汽车占比85.46%。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为契机,在城市配送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城市配送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80.6%。在公交领域推广新能源车,除用于应急保障的车辆外,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超过90%。
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系列活动,授予“敬老爱老线路”、“地铁无障碍服务精品站”、“绿色出行达人”等荣誉,并陆续开展公益优秀作品征集、校园主题宣讲等系列活动。优化公交运行,新增定制公交、大站快线、拉铃公交、挂表公交、城际公交线路,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二、下一步计划和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梳理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环保工作事项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强化行业管理,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协调联动,加快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美丽武汉建设贡献交通力量。统筹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多措并举,聚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筑牢生态屏障。
(四)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以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各轮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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