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338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10005168 | 发布日期 | 2019-08-27 |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一、关于"科学调控共享单车发展规模"的建议
事实证明,实施共享单车发展规模调控管理,是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的有效手段。由于共享单车发展迅速,企业相互竞争导致车辆投放规模过大和乱停乱放问题严重,为科学调控共享单车发展规模,我委联合市城管委、市交管局等部门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加以管控:一是实施"暂停新增投放"措施,遏制单车市场迅猛发展势头;二是加强禁投执法检查,发现违规投放车辆立即予以查扣;三是开展共享单车市场容量规模测算评估,为政府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开发建设共享单车监控管理平台,为共享单车常态化管理建立科学手段。
二、关于"研究开发共享单车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议
为充分发挥大数据管理作用,结合现已对接的企业数据,我委组织第三方机构正在设计开发我市共享单车监控管理平台。目前该监控平台完成了设计规划、专家评审工作,已上报市网信办申请立项,计划年内完成。平台建成后,主要实现五个功能:掌握全市共享单车投放总量、甄别企业违规投放车辆、研判重点区域车辆分布情况、了解企业运维人员配备上岗情况、与企业建立互动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三、关于"加强单车市场监管"的建议
加强单车市场监管是目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实现"合理控制规模、规范停放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我委积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一是加强市场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分别上门打招呼,同时跟踪开展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夜间时段重要节点的检查,发现违规投放车辆立即予以查扣。截止目前,联合市城管委查扣了滴滴公司违规投放的青桔单车共计1700辆,督促哈罗公司清理了擅自增加的单车30000余辆,查扣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车300余辆,维护了单车市场的良好秩序。二是严格规范停放管理。由城管部门负责主次干道人行道、"三圈三站"(商圈、校圈、医圈,地铁站、火车站、公交站)的违停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内的违停管理;各街道按照划片覆盖的运作模式,做好背街小巷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管理;各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依托监管调度平台,加强车辆调度,及时处置违停车辆,规整车辆摆放。三是组织实施服务质量考核。我委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现有3家(摩拜、OFO、哈罗单车)共享单车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评估。重点对企业的车辆数据、投放运维管理、服务质量及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6月14日,会同市城管委、公安交管局、文明办联合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我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评估报告。
四、关于"规范单车用户行为"的建议
目前,我市现有3家(摩拜、OFO、哈罗单车)共享单车企业均已建立用户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积分制。高信用等级的用户可以获得更高的现金红包奖励或优先体验推出的最新服务;如果出现不文明用户行为,用户的信用分降为一般等级,将会增加用户一定额度的骑行费用;而当用户的不文明用车次数增加到一定数量的时候,信用等级会被降为较差级别,骑行费用将会变得更高或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使用该品牌单车。各单车企业均按要求落实了严禁12周岁以下少年注册登记和骑行共享单车。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统筹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区按职责分工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建立政企联手、部门联动、第三方机构协同的长效管理机制,共同推进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引导其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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