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80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089065X/2024-19431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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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武交议函〔2024〕126号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在公交车站禁止停社会车辆和禁止吸烟的建议
一、关于加大管理力度,禁止公交站内停靠社会车辆方面的建议
为保障公交车辆畅通有序,近期市公安交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包含公交站点在内的道路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日常管理力度。组织各区交通大队安排专门力量,在早晚高峰时段,加强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劝离违停车辆,对车主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依法查处;二是强化科技手段。利用视频监控进行电子抓拍,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拍摄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力,提高非现场执法力度;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大力宣传公交站点违停危害,定期通报违停整治情况,积极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四是积极与市公交管理部门沟通,加强协作,组织专人共同维护公交站点秩序。通过不断加大公交站点违停查处力度,为市民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
二、关于在《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中增加规定,加大力度禁止在公交车站吸烟方面的建议
公交车站是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在此吸烟影响我市文明城市形象。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2019年我市出台了《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排队等候的队伍中、人群密集区域吸烟,不得乱弹烟灰、乱扔烟头。根据《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也持续督促公交、轮渡企业落实好公交车、轮渡船舶等交通工具内的控制吸烟工作。下一步,将积极与市卫健、城管执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公交车站的控烟及宣传工作,为市民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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