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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213号建议的答复

2024-08-22 11:05 市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01089065X/2024-19439 发布日期 2024-08-22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武交议函〔2024〕109号
主 题 词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发展、服务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促进复兴大武汉的建议

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作为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上承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下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对实现长江上、中、下游航运和沿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是我国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战略支点。感谢你们对武汉长江航运中心发展工作的关注,你们从推进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长江邮轮中心建设、推广新能源和新能源船舶、推进港口岸电使用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对我们高水平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高标准建设长江航运中心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我局高度重视此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市文旅局、市经信局、国网武汉供电公司、武汉文旅集团等单位沟通协商,积极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一、关于大力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长江邮轮中心建设的建议

(一)加快推进武汉长江航运中心建设。自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列入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内容以来,我市围绕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总目标,重点建设阳逻国际港核心功能集聚区,打造具有流域影响力的集装箱枢纽港口集群,经过十余年发展,从先期大建码头,进而广辟航线,再大力发展航运服务,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功能体系基本建成,服务、辐射能力长足提升。一是加强政策保障。针对武汉航运发展现状,我局2023年研究制定了《武汉长江中游航运航线补贴办法》,并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重点围绕做优出海航线、做大联运线路、做强中转航线、做实上游航线等4个方面,形成9项补贴政策,为武汉形成通江达海的水上运输网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当前该政策稳定执行中,保障了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武汉至上海洋山天天班航线运营稳定,武汉至日韩近洋直达集装箱航线今年1-5月共运输集装箱2.34万标箱,同比增长104.68%;二是增强工作统筹。为统筹武汉航运中心整体发展,我局2024年研究起草《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上报市政府研究;三是提升联运质效。阳逻港铁水联运一、二期运营质效不断提升,今年来,中远海运开通宁波铁海班列、打通武汉—南沙—东南亚铁海联运新路径,湖北港口集团相继打通“达州-武汉-江西”的焦炭业务通道、“武汉-荆州-眉山”的矿石业务通道、“常熟-黄冈-武汉-四川宜宾”的纸浆业务通道。今年1-5月武汉港铁水联运量8.75万标箱,同比增长56.15%。

(二)加快推进旅游客运码头提档升级。我局会同市文旅局积极支持指导企业,推进旅游客运码头建设和规范提升。2023年以来,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局加强统筹和督导,积极推动武汉港客运站码头靠泊能力提升,为大型省际邮轮停靠提供条件,目前已基本完成码头泊位靠泊能力论证;督促市文旅集团对5个轮渡码头按客运码头规范提升,目前已制定实施方案,计划2025年4月底前完成。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导武汉港客运站码头和5个轮渡码头的规范提升后续工作。

(三)大力培育省际省内旅游客运市场。打造市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2023年以来,我市以长江荣耀号为主体打造城市景观游-武汉滨江水路客运旅游精品航线,2024年将持续推出各类文旅融合主题航班,发掘本地文化特点,开创武汉滨江游新业态。培育省际水路旅游客运市场,鼓励重庆等地省际旅游客运企业向武汉大力开拓市场,2024年2月,通过评估论证并加强现场管理的方式,支持长江贰号游轮开通武汉至重庆春节航班;督促武汉港客运站码头加快码头靠泊能力提升,为重庆冠达世纪游轮有限公司“世纪凯歌”旅游客船靠泊武汉港并将航线延伸至上海提供条件。

二、关于大力推进新能源和新能源船舶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系统谋划。我市加快推进新能源和新能源船舶发展的系统谋划,市经信局印发《武汉市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今年研究制定了《武汉市绿色智能船舶试点示范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谋划推进武昌区绿色智能船舶设计集聚区、新洲区绿色智能船舶制造集聚区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2023年,工信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在汉签署《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合作备忘录》,以推动内河船舶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为导向,以发展LNG动力、电池动力以及甲醇、氢等新能源清洁能源标准化船型为重点,加快湖北省高端装备产业突破性发展,带动长江内河船舶绿色智能转型升级。为推动我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发展,市经信局出台《武汉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氢燃料电池船舶给予奖励补贴;同时,我局积极鼓励航运企业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淘汰和新能源船舶推广,指导企业按照《湖北省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实施方案》申请相关补助资金,今年我市将新增新能源船舶5艘。

(三)深化试点示范。支持市文旅集团试点打造内河首艘300客位纯电动商旅游船“君旅号”,在技术上创造多项业界第一,开启我市长江新能源船舶新时代。加强经验推广,我市陆续建造投入长江荣耀号、利记01号、利记02号和利记03号轮等多艘纯电池动力电动船,结合长江旅游特色,助力我市打造精品旅游航线。目前我市在册新能源营运船舶共计13艘,今年还将新增新能源船舶5艘,分别为武汉长江轮船有限公司1艘客船、国能远海航运(武汉)有限公司1艘甲醇双燃料综合电力推进散货船、长航货运有限公司2艘LNG江海直达干散货船和1艘130米LNG微引燃动力川江标准干散货船。

(四)完善配套产业。布局充换电站,在武汉阳逻港区建成湖北省首座集装箱电动船换电站。加快推进LNG加注站建设,协调推进武汉白浒山LNG储配基地项目建设(含LNG加注泊位),该项目库区部分计划今年年内开工。推进创新攻关,瞄准智能船舶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市经信局组织产学研用联合攻关,依托湖北省绿色智能船舶技术、无人船艇制造业等创新中心,聚焦标准船型谱系、技术标准规范、快速充换电技术、智能系统集成等重点方向,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关于加快推进武汉段船舶使用岸电的建议

(一)加强数据互联互通。我局积极推动港口企业注册使用长航局推出的港口和船舶岸电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目前已实现港口企业全覆盖,相关港口岸电基本信息可在长江e+系统中显示。同时,国家电网也正加快各供电公司数据整合,进一步提升系统功能,我局将积极协调,跟踪做好长江e+和国家电网系统之间的数据互通工作。

(二)完善港口岸电设施。我局加快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今年以来协调京二码头完成岸电设施建设和供电,武汉港累计建成岸电设施126套、覆盖泊位110个,真正实现普货泊位、客运泊位岸电供应能力全覆盖。推动高桩码头企业根据情况完善辅助接电设施,武汉港共有20个高桩码头,其中中远海运、阳逻一期、阳逻二期、阳逻三期、亚东水泥等12个高桩码头已配备电动线滚设备,武桥重工、航科物流码头已配备人工线滚设备,其他码头使用人工吊绳等方式开展接电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鼓励企业完善辅助接电设施。

(三)降低船舶用电成本。我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会同武汉供电公司加强港口岸电使用收费情况跟踪,港口岸电落实执行大工业电价并免收容量电费政策,鼓励港口企业降低岸电服务费用的方法来增加对船舶靠泊及作业的吸引力。同时,我局组织对武汉港港口岸电使用、收费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参考国内其他省市岸电使用和补助情况,开展了武汉市船舶岸电使用补贴方案研究,正在探索进一步促进我市港口岸电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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