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387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089065X/2025-25378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武交议函〔2025〕119号 |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支持天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建设的建议
一、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目前天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配套项目已全部完工,投资额约7.6亿元。其中,非保库地块于2024年4月竣工,投产面积9.3万平方米,已引进客户4家,出租面积7.6万平方米,出租率82%;保税库地块于2025年4月竣工,投产面积7.6万平方米,在资质获批前拟暂作为非保库运营,现已开展招商。
二、资质申报情况
2021年9月,省政府出具同意设立天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意见,湖北航港物流公司立即按程序向海关总署提出项目资质申请;2021年底至2023年,海关总署以申报政策调整、审批改革方案待国务院审议等为由,未受理申请。花湖机场投运后,天河机场国际货运航线全部转场花湖,根据现行的《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导意见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标评估体系》(署加发〔2018〕48号),天河机场进出口货值等指标已达不到新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需评分85分以上的要求,经黄陂区政府和湖北机场集团研判,拟待市场条件成熟后,再行推进申报工作。
我省现已获批6个综保区和4个保税物流中心,部分因运营年度考核不达标,面临摘牌。后续,我市将密切关注国家保税物流中心审批政策动态,持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待政策及市场成熟后及时启动申报程序,为武鄂空港型国际物流枢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
打印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