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第7期)
索 引 号 | 01089065X/2021-69869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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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伟德体育bevictor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我局顺利完成市涉企行政执法座谈会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7月底,市司法局邀请我市交通运输企业代表参加涉企行政执法座谈会,汇总整理了我局涉企行政执法方面四个问题并将相关问题函告我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四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并取得实效。
☆ 客运处、综合执法支队联合破解包车名义违规运营难题
企业反馈问题1:部分外地企业存在以包车名义非法营运、不正当竞争的情况。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客运处立即会同综合执法支队前往旅游集散地、热门景区等地就企业反映问题开展调查。据调查,目前出现在我市辖区的外地旅游车,绝大多数都取得了合法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且《包车客运标志牌》上基本都标注了“往返载客”的内容,车籍所在地有一段为车籍所在地设区的市,依法可以按照包车合同的约定,往返载客从事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客运处会同综合执法支队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拟于9月中旬开展专项检查,集中力量重点在旅游集散地、热门景区开展检查,发现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打击。专项检查后,定期开展市场巡查,加强市场监管。二是加强联动配合。对查实的违法经营案件,抄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协同配合维护武汉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三是加速建章立制。针对以“通勤”名义从事包车客运的车辆,研究出台相关文件,理顺我市通勤企业如何办理合规化手续的问题。
☆ 行政审批处制定新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企业反馈问题2:我局市民之家窗口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存在着对新业务法规掌握不够的问题。
经查,我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较多,原有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新的办事指南尚未更改。加上刚刚完成事业单位和综合执法改革,人员岗位变化较大,熟悉业务法规有个过程,对个别事项最新规定掌握不够及时。
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行政审批处已聘请武汉理工大团队依据最新版的法律法规,对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内部流程进行重新修订,将于近期印发使用;同时加大审批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 港航中心全力推动港口岸电设施升级改造,力争早日实现岸电泊位升级改造
企业反馈问题3:我市不同港口存在船岸电接插件标准不一的情况。
经查,我市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54个,部分岸电设施建成时间较早,早期岸电设施标准众多,导致船岸电接插件存在不统一现象。
为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港航中心正按照交通运输部最新技术标准制定改造计划,加快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升级改造,力争今年年底完成集装箱泊位、汽车滚装泊位和3000吨级以上客运泊位的升级改造,2022年6月底完成全部安装岸电泊位的升级改造。
☆ 客运处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积极做好政策宣传
企业反馈问题4:无法交易道路运输经营权。
经查,该问题超出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目前,客运处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等规定,在依法依规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积极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为企业纾困解困,确保我市客运市场安全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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