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027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089065X/2020-893988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武交议函〔2020〕97号 |
| 主 题 词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农村公路是覆盖范围广、服务人口多、公益性强的交通基础设施,是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条件。近年来,我市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施策,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努力维护运营好农村路网,为人民群众提供"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特别是2018年起,由省、市人民政府主导开展了"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战,把农村公路管养达标工程作为重要内容,并纳入市政府"四三行动计划"进行督办落实,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因此,贵委提出的加强"四好农村路"管理工作相关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体概况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工作,2008年武汉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该《养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建设标准、养护模式、资金筹集渠道和管理措施手段,有效推进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改善了农村出行条件。2014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再次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和组织领导,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和标准,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了我市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安全通行能力。2019年,市政府修订出台了《武汉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市政府292号令),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机制,规范养护计划管理、组织实施、养护技术标准和资金管理,并对农村公路路政和安全管理作了专章规定。2020年8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武汉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市级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规定,规范养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多年努力,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路况水平明显提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六个新城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汉南区)农村公路养护总里程为14159公里(按行政等级划分:县道1123公里,乡道5743公里,村道7293公里。按技术等级划分:一级公路548公里,二级公路785公里,三级公路651公里,四级公路12044公里,等外公路131公里),占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的90.95 %,路网密度达到176.35公里/百平方公里,实现了乡镇、行政村、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100%,乡镇、行政村通客车率100%,干支相连、镇村直达、对接循环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路网结构持续优化,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管养机构。近年来,我市在加快组织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坚持"以区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养护管理原则,建立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行业管理,各新城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区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街道(乡镇)和村委会参与的四级养护管理体制。市级层面由武汉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各区建立区、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制度,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部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已设置专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余设置农村公路管理兼职机构和兼职人员。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为"以区人民政府投入为主,街道(乡镇)村组投入为辅,省、市给予补助,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原则。一是"十二五"以来,省级财政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的标准,每年安排武汉市农村公路养护省补资金2890万元;从2019年起,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标准提高至"1525"(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500元),安排我市养护资金5029万元。二是市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500万元,2019年提高到3000万元,按照在册里程、公路等级采用因素法对各区进行切块补助。三是区人民政府2018年(含)以前,结合辖区农村公路实际,按照乡道、村道不低于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2019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区财政按照不低于省补标准"1525"同比配套养护资金。全市各区2017至2019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预算和其他专项经费安排为2.53亿元,2020年已落实的日常养护经费约8000万元。省委、市委将"区财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到位率"指标纳入每年对各区党政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三农"考核、扶贫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四是街道(乡镇)政府筹资筹劳、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款等方式筹集养护资金。
三是实施养护工程。2017年至2019年全市共投入9.12亿元(其中省补助资金1.05亿元,市补助资金6000万元,区级资金7.47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共实施575个养护大中修项目。2020年,省、市、区共计划投入2.1亿用于实施养护工程。通过实施一系列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全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路况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完成乡镇、建制村"油返砂"、"畅返不畅"路段整治,农村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探索养管模式。各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为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职责提供了政策保障。我局指导各区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养模式,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各街道(乡镇)建立完善合同管养制度、养护巡查制度和奖惩挂钩的养护考核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了"专群结合、合同委托"的管养模式,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养管水平逐步提升。目前我市农村公路的县道一般由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养护,乡村道养管模式主要有四种:
1.专业养护模式:各街乡引入具备资质的专业养护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专业公司承担本辖区街乡范围内乡、村湾道日常养护。区交通局(或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街乡农村公路管理站,定期对其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拨付日常养护资金。大中修等养护工程由区交通局或街道(乡镇)统一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化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2.村包民养模式。以村为养护主体,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村公路沿线群众(优先考虑贫困对象)以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日常养护。街乡按月对村考核,区交通局(或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街乡抽检考核,按结果定期拨付养护资金。
3.重点突出模式。把所有农村公路桥涵单独列出,区交通局(或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以招标方式确定资质队伍专业承养,一般农村公路由街乡养护。桥涵养护资金按协议约定单独考核拨付,考核结果同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4.职能融合模式: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城管等部门相结合,融合护路员、保洁员等职能,充分整合资源,实现多员合一。
五是强化安全保障。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要求治理1000处公路危险路段,市交委自我加压,当年共完成危险路段治理1725处,其中农村公路1045处。此外,省下达我市2019年底前完成的"455"公路安防工程项目663公里建设任务已提前全部完成,全面提升了我市农村公路安全服务保障水平,大幅降低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风险。2020年,我局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751公里,全面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2020年起,市政府实施公路危桥"三年消危"行动,目前已完成对全市农村公路桥梁的全面普查,摸清全省农村公路危桥底数,建立了农村公路危桥项目库,落实了危桥改造资金。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部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尽快从源头上消除农村公路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强化农村公路桥隧、安防等附属设施日常养护管理,提升公路设施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六是典型示范引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从2018年起实施美丽农村路创建工程,组织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维护公路设施,清洁路容路貌,开展绿化美化,同步设置驿站、停车区及其他便民配套设施,现已按照"实安绿美"标准创建完成美丽农村路600公里,并鼓励连网成片打造,助推美丽公路经济带建设。同时,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江夏区、黄陂区分别获得2017年和2018年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此外还产生四个省级示范乡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七是强化农村公路治超。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按照依法治路的要求,各区以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为执法主体,成立若干农村公路巡查站,联合街道(乡镇)及村委会成立农村公路监管队伍,形成"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各级农村公路的管理主体,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另外通过加强流动巡查、集中整治、畅通投诉举报电话、暗访等多措并举,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举报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侵占、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持农村公路路况。同时,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对原宽度不足4.5米的农村公路按照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的标准进行拓宽改造,新建乡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新建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通行政村的村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并同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安防等配套设施。
八是加强督导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三农"发展综合考核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市级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强化对区委区政府考核督办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四好农村路"督导工作,对各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市、区人民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考核范畴,每年由政府牵头,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由区交通运输及财政等相关部门、街道(乡镇)村(组)共同组成的检查考核小组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检查,做到街道(乡镇)村(组)季度自评,区半年检查,市年度抽查,初步建立了"政府牵头、联合巡查、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奖惩兑现"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交通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文)、推行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为抓手,督促指导各新城区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完善养护体制机制,积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等管养模式。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积极推动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实现100%,全面落实"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农村公路管养责任。通过实施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畅水平和安全条件,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二)积极推进养护社会化、市场化。建立以机械化、市场化为主,个体承包为辅的多元并存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推广"建养一体化"模式,广泛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鼓励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用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管理机制,建立养护市场信用等级评价、监管考评和黑名单制度,保障农村公路有效养护供给能力。
(三)继续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将农村公路养护作为优先支持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引导各新城区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筹融资机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完善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同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推动养护决策科学化和管理高效化。组织宣贯学习《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总结和推广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化试点示范,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监管平台,指导各区建立以技术状况为依据的农村公路养护决策机制,使用路况检测车检测农村公路路况,依据辖区养护工作开展情况和路面PQI值,科学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计划,逐步提高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比例,提高养护工程效率,不断增强农村公路抗灾防灾能力,确保优良路率指标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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