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汉江小洪峰应急响应的通知
汉江沿线各有关单位:
9月26日8时05分,汉江江汉桥流速达2.66米/秒。根据《汉江武汉段通航管理规定》《汉江高流速水上应急预案(试行)》,经研究,决定启动汉江小洪峰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航道部门
及时测量和发布流速信息,收集水文信息并预测流速趋势,悬挂流速信号标志,设置、加固、调整助航设施。
二、港口执法单位
(一)通知生产性码头停止或限时完成装卸作业,会同海事执法单位视情疏散码头船舶驶离汉江或另行指泊;
(二)每48小时对码头、趸船、浮动设施及其接岸设施进行1次检查,通知并督促业主单位做好锚泊系统加固、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船员24小时值班等应急防护措施。
三、海事执法单位
(一)对重点水域每12小时进行1次巡航;
(二)对工程船进行护航;
(三)会同港口执法单位清理、指泊机动船舶;
(四)完成抢险救援的一切准备工作,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
(五)发布航行通告,实施下列水上交通管制:⑴禁止船队、轮渡、乡镇渡船、非机动船、渔船、危险品船航行;⑵禁止长度大于75.0m,宽度大于16.2m的船舶航行;⑶禁止90KW以下机动船航行。
请各单位即日起,每日16时前报送当日工作情况至综合部。联系人:孙雨,15271848577。
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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