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汉江大洪峰应急响应的通知
汉江沿线各有关单位:
10月2日11时30分,汉江江汉桥流速达3.48米/秒。根据《汉江武汉段通航管理规定》和《汉江高流速水上应急预案(试行)》,经研究,决定启动汉江大洪峰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航道部门
(一)每3小时测量1次流速并及时发布;
(二)在龙王庙、江汉二桥水域悬挂大洪峰信号标(白天和夜间均显示禁止通行信号,白天垂直悬挂黑球三个,横桁另一端加红色三角锥二个,夜间垂直显示红光环照灯两盏)。
二、港口执法单位
对码头、趸船、浮动设施及其接岸设施进行不间断巡查,督促业主落实、强化应急防范措施,适时疏散所有船上人员。
三、海事执法单位
进驻交通管制点,发布航行通告,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船舶(队)航行,禁止一切机动船舶移泊。
四、防汛抢险队伍
各级防汛抢险队伍集结(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并按要求值班待命,服从命令奔赴防汛一线。
各单位自即日起,每日16时前报送当日工作情况至综合部。联系人:孙雨,15271848577。
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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